首页>>奖学金简介

 

简介

 

  
丰县中学助学金评定办法

丰县中学助学金是为品德优良、成绩突出而家庭经济状况非常困难的学生设立的。助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 (60%)及学生成绩(40%)评定:

一、家庭经济状况核定:

1、社会孤儿或无经济来源的双下岗家庭或类似者。(60分)

2、单亲家庭且每月收入低于300元者。(55分)

3、因病残等原因家庭本学期一次性支出在1500元以上或类似者。 (50分)

4、其它确实困难者。(45分)

二、成绩分值核定办法:

成绩总分计算办法参照《奖学金评定办法》中相应内容执行。

1、总分在年级总人数的前10%。(50分)

2、总分居年级总人数的10%——20%。(45分)

3、总分居年级总人数的20%——35%。(40分)

4、总分居年级总人数35%——60%。  ( 35分)

按照以上两项分值计算学生总分值,并以年级为单位排定总名次,按照名次确定助学金等级。

三、助学金金额

一等奖:每生300元,计15名。

二等奖:每生200元,计28名。

四、备注:

学生助学金一律由班主任保存,学生支配。



丰县中学奖学金评定办法

1、评定“思想品德考核表”步骤:

(1)个人自测。(2)班委评议。

2、只有思想品德考评分在班级前20名者,才有申报资格。

3、符合申报条件者,非起始年级可参照期中、期末考试成绩(期中占30%,期末占70%计算)确定总成绩,并按由上到下的顺序依次排定名次。

高一按入学40%,期中20%,期末40%计算总成绩并排定名次。

4、奖学金名额:

特等奖:每年级5人。

一等奖:每年级8人。。

二等奖:按每年级每班1人年级评定。

三等奖:按每年级每班2人年级评定。

5、奖学金金额:

特等奖:每生400元

一等奖:每生150元

二等奖:每生100元

三等奖:每生50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江苏省丰县中学

 
     
首 页
教师培养培训
课程开发
同 学 录
留 言 板
奖学金
 简介
 奖、助学金评定办法
  丰县中学奖学金奖励标准
 台胞奖学金获奖情况
 树华奖学金学生情况表
TEL:0516-4222113

 请与丰县中学联系

丰县中学版权所有

本站实名:江苏省丰县中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