丰县中学助学金评定办法
丰县中学助学金是为品德优良、成绩突出而家庭经济状况非常困难的学生设立的。助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 (60%)及学生成绩(40%)评定:
一、家庭经济状况核定:
1、社会孤儿或无经济来源的双下岗家庭或类似者。(60分)
2、单亲家庭且每月收入低于300元者。(55分)
3、因病残等原因家庭本学期一次性支出在1500元以上或类似者。 (50分)
4、其它确实困难者。(45分)
二、成绩分值核定办法:
成绩总分计算办法参照《奖学金评定办法》中相应内容执行。
1、总分在年级总人数的前10%。(50分)
2、总分居年级总人数的10%——20%。(45分)
3、总分居年级总人数的20%——35%。(40分)
4、总分居年级总人数35%——60%。 ( 35分)
按照以上两项分值计算学生总分值,并以年级为单位排定总名次,按照名次确定助学金等级。
三、助学金金额
一等奖:每生300元,计15名。
二等奖:每生200元,计28名。
四、备注:
学生助学金一律由班主任保存,学生支配。
丰县中学奖学金评定办法
1、评定“思想品德考核表”步骤:
(1)个人自测。(2)班委评议。
2、只有思想品德考评分在班级前20名者,才有申报资格。
3、符合申报条件者,非起始年级可参照期中、期末考试成绩(期中占30%,期末占70%计算)确定总成绩,并按由上到下的顺序依次排定名次。
高一按入学40%,期中20%,期末40%计算总成绩并排定名次。
4、奖学金名额:
特等奖:每年级5人。
一等奖:每年级8人。。
二等奖:按每年级每班1人年级评定。
三等奖:按每年级每班2人年级评定。
5、奖学金金额:
特等奖:每生400元
一等奖:每生150元
二等奖:每生100元
三等奖:每生50元
江苏省丰县中学